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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| 28th Oct 2009 | 我是主角 | (33 Reads)

  「有杏仁味道,是殺人事件。」主角現出凝重的神情。

  似是預知有事件發生一樣的「突發事件」。

(接續下回)

 

 

警方到達現場,封鎖餐廳進行調查。

警官甫見到主角即說:「又是你嗎?你出現的地方便總有兇殺案發生,拜託你乖乖當個『御宅族』好了,別為禍人間。」

「豈有此理!」配角頓感不快,這小小的警官角色竟然如此辱罵主角。

主角沒理會警官的冷言和配角的不滿,慢慢將案發過程和所見的事情道出。

「又是氰化物(cyanide)殺人啊,這種毒藥從哪時開始變得這麼流行的?」警官喃喃自語。

配角疑問道:「這種毒藥隨處有賣的嗎?」

「我倒不知道哪裏買得到。警官理所當然地回答。「但破解毒殺案只要揪出犯人就夠了,至於毒藥從何入手,那就管他去的!」

這種警官真不負責任!

配角又好奇問道:「為甚麼主角嗅到死者口中有杏仁味道,就代表是氰化物殺人呢?」

警官的回答依然十分敷衍:「中毒可以有上千萬個原因,只要說有杏仁味就可以說成毒殺案,否則瞎忙一場之後發現原來是腸胃炎豈不好笑?最重要是主角出現在這裏,大聲說是有人遭毒殺便行。」

真是一個甚麼也沒所謂的警官。

姑且別介懷那麼多了。

總之主角是偵探,偵探出現的地方,便有案件發生。

配角忠實地飾演配襯主角的愚昧角色性格:「沒法子了!這案件太複雜,我實在解決不了!」

主角看著手上的PDA,揮手示意配角讓開,語帶生硬的說:「放心吧,有我在,再棘手的案件也一定能夠解決!」

配角不禁問:「你在看甚麼看得那麼入神?」

主角狠狠白了配角一眼,旋即收起PDA,步至眾人面前,瞬間又回復偵探固有的自信模樣。

「兇手就在我們之中!」

「我以家族名譽起誓,一定要找出犯人!」

「真相只得一個!」

「我已經揭穿兇手的把戲和行兇手法了!」

「你就是兇手!」

經歷一連串經典對白,主角再次以超卓的推理能力破案。

跟隨主角這麼久,配角始終都是不成才的配角,但一直在旁邊看著主角破案,永遠持續著「發生案件」→「偵探調查」→「找出犯人」的既定循環,儘管犯人的犯案手法總是層出不窮又不會重複,也難免叫人生厭。

陪伴主角東奔西跑,每到一個地方總有案件發生,十之其九是兇殺案,配角終於明白當日警官為何如此討厭主角。

偶而夜深人靜,主角在鏡頭拍攝不到的地方,也會暗地向配角訴苦,重複地說「偵探主角不易為」的論調。

誠然為了營造偵探的精彩推理表演環節,主角常要費煞心思,確保每一個細節完美無瑕,驚險的冒險場景、緊張的心理交戰、錯綜複雜的內情、出人意表的犯人;時而感人、時而憤慨;有愛有恨、有悲有喜,方能成就一段成功和引人入勝的偵探故事。

實在太可疑了。

因為案件太合理和理所當然地發生,所以更值得可疑。

繼續重複不絕發生的案件,配角悲喜交纏,不知如何抒發。故事長寫長有固然不錯,但每次看著格式一致的劇本和台詞,不沉悶才怪。

「主角啊,你作為一個受歡迎的偵探故事主角,卻演著這種結構毫無變化的劇本,難道不會感到沒趣嗎?」

主角輕輕嘆息:「這是身不由己啊。」

「又是主角常說的主角之苦嗎?」

主角忽然問:「我這個偵探故事的漫畫單行本,出版多少冊了?」

配角對這些資料倒是一清二楚:「本篇漫畫接近七十本,由助手協製的特別篇約四十本,動畫播出近六百集,劇場版動畫和OVA十多輯,改編小說也近十部了。」

「是時候完結了嗎?」主角又再嘆道。

「怎……怎可能呢?」配角對主角的反應大為震驚。「有很多支持者不斷期待主角的結局,但我們又不可能如此簡單就把故事完結。雖說結束後仍然可以繼續以『回憶錄』名義加推劇情,但始終都是保留結局篇吊讀者胃口效果最理想。」

主角反問說:「但你不是一直都說劇情沒趣嗎?」

配角低下頭來:「雖說如此,但這可是不得了的搖錢樹呢,怎捨得輕易捨棄?始終難以保證下一部作品能夠同樣暢銷的。」

「正是如此嘛。」主角點點頭。「又想結束,又不敢結束,拖拖拉拉的,就好像藕斷絲連的情侶一樣。」

配角不禁提醒:「太憂鬱的個性不太適合偵探主角,雖說故事少不免有感情橋段,但就此打住好了。」

 

徵求啟示 :各位如有一些不吐(糟)不快(樂)的主角法則,歡迎留言告訴我,在下會盡力將閣下提供的寶貴法則整合到餘下的條目中。


[1]

用毒殺,其實可以有很多毒物,例如家居的清潔劑,但偏偏推理小說如果不想變成法醫官重要過偵探,就必定要用上一眼就可以認出的毒藥。(當然,如果查維基,就會發現原來四成人都是聞唔出氰化物的杏仁味)

另,死唔斷氣長拍長有的偵探,是現代商業化的產物,每想到柯南道爾當初設定福爾摩斯和仇人一起墮崖死,實在是非常大膽。

不過,也不是所有偵探都跟著公式走。克莉斯蒂除了寫系列,亦有寫一些獨立的故事。至於古典小說裡,也有一些偵探是所謂的「安樂椅偵探」(Armchair detective),主人公是個「宅」,但奇案總會搵上門。如果硬要說因果的話,這種坐在家視也可以令到千里外也有人死於密室的大凶命,比本格偵探要到場才有人死去,更為凶猛。政府應該將這些人人道毀滅才對。

其實,偵探也應有個歸宿,劉德華最終也得公開婚姻,金田一、柯南如果到死都還是單身的話,也真夠陰公。

熊貓王
[引用] | 作者 熊貓王 | 30th Oct 2009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嗯,所以我最想罵的,反倒是放在警官口中說了。
想當年首次看福爾摩斯與M單打獨鬥然後齊齊失蹤的結局,確實覺得是一絕,如今想來更有種賣熱血的故事主角與宿敵最終決戰的悲壯感,例如華英雄與無敵。
青山剛昌在名偵探柯南漫畫單行本的封底裏,都會介紹一位偵探故事作家,事實上那些故事筆下的偵探種類和身分倒真五花八門。

[引用版主回覆] | 作者 L | 30th Oct 2009